总监变成前台 恶意调岗
●近日,陈某与华南天地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引发热议。入职该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的陈某,突遭职务变动,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更是从办公室迁至前台。尽管待遇未变,但该公司这一行为被法院认定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需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5月31日 齐鲁晚报)
关育兵点评:在司法实践中,调岗合法性的判定需满足“合理性”标准,其中“不得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是关键要素。陈某从管理层核心岗位降至前台,工作内容、职业发展空间与原岗位形成巨大落差,显然超出合理调岗的范畴。从企业管理视角看,合理调岗本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但现实中部分企业将调岗异化为逼迫员工离职、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当劳动者遭遇不合理调岗时,依法维权是捍卫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如陈某通过收集公司刻意限制办公条件、变更岗位性质等证据,成功证明公司调岗的恶意。调岗不是企业单方面的“权力游戏”,而是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新平衡。唯有严守法律底线,摒弃侮辱性、惩罚性调岗,企业与劳动者才能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共赢。
“微股东”招合伙 暗藏陷阱
●当前,在健身房、美容院、餐饮等消费纠纷多发领域,部分商家以“微股东”“事业合伙人”等名目招揽客户的现象频现。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此行为实为商家精心设计的法律障眼法,“股权外衣”背后暗藏消费陷阱,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商家诚信经营。(5月31日 中国消费者报)
汪昌莲点评:“只需几十元,你就能成为品牌股东”“消费就是投资,未来可享分红”——类似口号正在各类消费平台上蔓延。这种被称为“微股东”的新模式,表面上让普通消费者也能体验当“老板”的感觉,实际上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所谓的“股东权益”往往仅限于一些折扣优惠,与真正的投资回报相去甚远。这种认知偏差会导致非理性消费,人们可能会购买更多不需要的商品,只为积累所谓的“股东权益”。面对“微股东”新模式,消费者需要保持清醒认识和理性消费观念,才能避免落入各种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
“可脱手办”获刑 强化监管
●近日,上海宝山区法院对一起手办涉黄案作出判决,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涉案手办由游戏角色衍生而来,对青少年迷惑性强、危害性大,应当及时予以司法规制。”该案审判长张国滨表示。(5月31日 法治日报)
郭元鹏点评:部分商家为追求商业利益,将低俗、色情元素融入“可脱手办”的产品设计,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这起案件不仅彰显司法机关对新型文化产品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通过司法实践为“可脱手办”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为二次元产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启示:必须通过“监管衣裳”“标准衣裳”和“法律衣裳”三重防护,构建规范有序的文化产品市场环境。监管部门需强化事前审查与动态巡查机制,重点关注手办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全流程,利用大数据技术监测网络销售平台,及时下架问题产品。相关部门应牵头制定手办产品的技术标准与内容规范,明确禁止低俗、暴力、色情等元素的使用,确保产品设计符合主流价值观,通过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可脱手办”的乱象,有效遏制低俗文化的蔓延,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危险玩具进校 及时拦截
●一个针筒、一个捏捏乐,组成了一款近期风靡校园周边文具店的儿童玩具产品。这款玩具的针筒部分看上去和医院使用的注射器几乎一样,玩法也十分简单,只需用针筒把空气注入玩具中,形成空气泡,再捏爆即可。不少家长对此类玩具的安全性表示担忧。(5月31日 现代快报)
苑广阔点评:从风靡一时的萝卜刀,到引发热议的“笔枪”,再到被曝光的针筒捏捏乐玩具,这些打着“解压”“新奇”旗号的儿童产品,正以惊人的速度在校园周边蔓延。这些玩具不仅可能对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更潜藏着不利于心理健康成长的隐患。唯有形成“监管严查、学校严防、家长明辨、社会监督”的多维治理网络,才能有效拦截危险玩具进入校园。这些“三无”产品危险玩具能通过电商平台大规模销售,首先暴露出的是监管环节的失位,相关部门应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实施“一票否决”。校方可联合家委会制定“校园玩具黑名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实施准入禁止。家长可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玩具选择标准、约定购买流程等方式,建立起互信的家庭沟通机制,让孩子用上放心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