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62批次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356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
农药残留问题包括:泉州欢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仓山区永一佳超市销售的螺丝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平市裕达百姓超市有限公司延平玉屏分公司销售的扁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问题为:标称漳州市品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塔兜王酿造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采购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阿芳餐饮配送中心。
其他问题为:延平区四方桌餐厅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厦门市好森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烤味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大田县喜仕多便利店。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并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