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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6日

平台推出“先用后付”

应设置“防火墙”

□苑广阔

四岁孩子就能下单、五岁孩子欠款千元……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面向用户推出“先用后付”“免密支付”功能,却未及时设置“防火墙”,导致未成年人在电商平台上频频“0元下单”,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背上债务。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有未成年人通过“先用后付”购买商品200件、总金额8000多元,家长对此毫不知情,事后,平台拒不取消订单,并要求补交欠款。(6月11日《现代快报》)

平台设计的“先用后付”功能,本质上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消费诱导机制。红包弹窗不断跳出、“倒计时”制造紧迫幻觉、“信用额度”激发攀比心理……这些成人尚且难以抵抗的营销手段,对认知能力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更是难以招架。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功能往往“好开不好关”,在开通时只需轻轻一点,关闭时却要经历重重阻碍。平台企业明知未成年人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却依然降低门槛、简化流程,这种行为无异于在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埋下消费主义的陷阱。

这种无序的“先用后付”模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远超经济层面。频繁接触“钱就是数字”的消费环境,未成年人极易形成扭曲的金钱观和消费观。当孩子们习惯于“先享受后付款”,他们很可能在未来成长为缺乏财务规划能力的“月光族”甚至“负翁”。更严重的是,这种消费模式消解了“付出才有收获”的基本价值理念,让未成年人误以为资源可以轻易获取,无需等待与积累。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协作的系统性方案。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电子设备和支付密码的管理,定期检查各类应用的支付设置,但仅靠家长远远不够,平台企业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技术层面,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年龄验证机制,对“先用后付”等功能设置更高的身份认证门槛;产品设计上,应取消针对未成年人的诱导性营销,提供清晰易懂的关闭通道;售后服务方面,需设立专门渠道处理监护人投诉,建立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纠错机制。监管部门也应出台更细致的规则,明确平台在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中的责任边界。

数字支付本应是时代进步的礼物,而不应成为困扰未成年人成长的陷阱。面对“先用后付”带来的挑战,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地否定技术创新,也不能放任市场逻辑无限扩张。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消费主义侵蚀,不仅关乎单个家庭的经济安全,更关乎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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