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雅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晋江日前发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布局双创孵化载体、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等5个方面,提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15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平台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在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创新平台内联合共建实验室,对企业出资新购研发仪器设备的,按企业实际出资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建立合作关系,对科技人员被评为省、泉州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分别给予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单位2万元、1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