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康延鹏)“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25日,在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丰泽公安分局、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相关负责人为黄坤水、黄记、黄章炎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和慰问金时,勉励他们。
今年5月23日上午,一名男子从泉州晋江大桥跳入江中,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接到通报后,黄坤水、黄记、黄章炎三名救援队员驾驶救援艇,在风大浪急的情况下,将男子救起。经救治,男子脱离生命危险(详见本报5月24日2版)。
事发后,丰泽公安分局和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确认三人的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据了解,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自2018年成立以来,已经在江里救起近30名落水人员。
当天,该负责人还为现场的救援队员讲解普及见义勇为表彰、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增强大家对见义勇为的了解和关注,鼓励大家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共同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