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规范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旨在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工具箱”作用,推动公共服务覆盖更广、效能更高、体验更优,支撑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推动服务网络全覆盖
据了解,“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知创福建”平台)是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集聚省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一站式、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分平台是参照“知创福建”平台总体思路建设运行的地方性公共服务平台;区域平台是在各类园区立足产业特色建设运行的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站是在创新主体、市场监管所等服务需求集中地延伸设立的服务网点。
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是“知创福建”平台下沉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的重要阵地,在完善“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范式、构建“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此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可参照工作指引,建设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对接“知创福建”平台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促进知识产权落地转化,为当地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
覆盖创新全链条
在服务内容方面,“知创福建”平台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主要环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创新需求,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业务咨询、宣传培训等综合性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平台汇集管理部门、高校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法检系统等知识产权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
同时,鼓励有能力的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围绕本地区优势产业和创新发展共性需求,立足自身资源优势,面向政府决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需求征集、产业检索分析、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推广、业务交流合作等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建设方式上,支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充分依托现有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创新主体、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有机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本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条件成熟的可申请纳入“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管理。
“知创福建”平台负责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服务联动、智库支撑、多级协作机制,积极为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创造交流合作机会。
建立分类管理和退出机制
运行管理方面,分平台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基础条件、信息共享、服务内容等运行分类管理标准,于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运行分类评估。分为运行良好、运行正常和运行异常三类。对于运行良好的分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在政策和高端知识产权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于运行异常的,由“知创福建”平台予以规范指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设区市视情况进行整改:运行异常的;以分平台的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开展服务过程中,损害服务对象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适宜继续运行的情形。
区域平台、工作站建立分类管理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基础条件、服务内容、信息共享等运行分类管理标准,于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运行分类评估。分为运行良好、运行正常和运行异常三类。对于运行良好的,给予重点支持;对于运行异常的,督导整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继续开展工作,提出不纳入管理申请的;连续两年运行异常且整改不到位的;开展服务过程中,损害服务对象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等,将退出“知创福建”服务体系管理。
《工作指引》要求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在制度建设、数据资源、资金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提供指导和支持。各分平台、区域平台和工作站应当积极总结服务经验,挖掘典型案例,与“知创福建”平台建立信息定期交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