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为推进数字赋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文旅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数字文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福建省数字文旅项目开始申报。申报方向包括智慧景区、数字文旅应用场景优秀案例和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项目。申报时间截至7月31日。
智慧景区方向支持景区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B35/T 1716—2022)相关内容,强化新基建设施、智慧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创新应用等方面建设,推进景区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改造提升,打造智慧景区。
数字文旅应用场景优秀案例支持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前沿数字化技术,面向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产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宣传推广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2025年重点支持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人工智能+文化旅游”应用和“数据要素×文化旅游”应用等3个子方向。
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文旅园区等企事业单位凝聚和培养优秀文化和旅游科技人才,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产学研用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高能级文旅科技创新平台。
根据《通知》,每个申报主体在单个方向只能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申报数字文旅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的项目涉及多个子方向交叉应用的,遴选过程中可根据意愿调剂至不同子方向。
在申报主体上,智慧景区应为景区实际运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B35/T 1716—2022)有关条件,原则上自评应至少达到四钻级标准;数字文旅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申报主体应为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或技术提供方,若申报主体为技术提供方的,应有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作为协作单位共同申报,协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平台的依托单位,有共建单位的,应与共建单位共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