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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让老人在家有“医靠”

□温文清

据本地媒体报道,为进一步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日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将鲤城区、丰泽区列为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全域试点区域。辖区内所有符合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全部按照规范,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收治要求的居家以及入住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

所谓家庭病床服务,是指为需要连续治疗但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需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并由指定医务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在特定病例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当前,我市的高龄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市民政局与市老龄办日前发布的《2024年度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891.4万人,户籍人口77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36.4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63%,较2023年占比提高2.63个百分点。80周岁及以上高龄人口为17.1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2%。可以看出,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持续加深。

与此同时,伴随工作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许多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忙于工作或生计。一旦家中有老人生病卧床,特别是需要长期卧床时,他们是无法长期奔走于各大医院,以及照顾陪伴老人的。而有了“家庭病床”,老人在家就可以完成日常诊疗,不但缓解了本就紧张的住院床位资源,也让家庭成员省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减轻经济压力和思想负担。试点“家庭病床”,无疑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构建健康老龄化社会的一种制度创新。

办好家庭病床服务,是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目前,一些地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主要是因为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千差万别,签约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与居民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设立家庭病床服务瞄准了老年人的“刚需”,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精准、细致、周到的服务,使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落到实处。

办好家庭病床服务,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医保配套政策。与传统的门诊模式相比,上门服务需要医护人员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补偿激励机制,合理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科学确定家庭病床服务的收费标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从“被动上门”变为“主动入户”。同时,要不断丰富家庭病床服务项目,让更多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此次我市出台的《通知》也在服务内容明确,治疗项目可以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

办好家庭病床服务,更需要严把医疗质量关。家庭病床服务介于普通门诊和住院服务之间,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医疗安全风险。有关部门要制定家庭病床服务标准和指南,建立家庭病床质量监管评估机制,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并将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老年人一般都是“一体多病”,服务内容涉及跨科诊疗、健康管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多领域,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提供恰当的服务,既不“缺位”,也不要“越位”。此外,要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家庭病床服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家庭病床服务,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应有之义。根据《通知》,我市其他县(市、区)今年年底前也将开展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试点。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让老人在家有“医靠”,让泉州真正成为老年友好型城市,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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