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近日,国务院食安委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要求2025年底前在重点领域率先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这项制度的出台恰逢其时,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每一次事件都在刺痛公众的神经。传统监管模式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外部检查,但面对数量庞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难免力有不逮。内部报告机制的建立,相当于在每家企业内部安插了“火眼金睛”,让最了解生产流程的一线员工成为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的守护者。
内部报告制度的最大优势,是能够发现“潜伏期”的风险。食品从业人员长期在生产一线,对原料采购、加工工艺、仓储运输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最清楚。比如车间设备长期未清洗、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原料储存条件不达标等隐患,外人很难察觉,内部员工却能第一时间发现。这种内部人监督的模式,将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从源头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要让这项制度更好发挥作用,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意见》指出,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报告奖励纳入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员公示,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换句话说,奖励机制要落到实处,要让员工切实感受到,主动报告隐患不仅不会吃亏,反而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对于重大隐患的举报尤其需要重奖,这不仅是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更是企业规避风险的明智之举。与其事后付出高昂的代价处理危机,不如事前投入适当的成本预防风险。
保护举报人隐私是制度落地的难点。现实中,员工最担心的往往是遭到打击报复。《意见》提出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进行报告,该系统支持实名匿名双轨制,这为匿名举报提供了渠道。但是,仅靠技术手段还不够,需要配套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比如对举报人信息实行编码管理,接触信息的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同时要明确处罚措施,对泄露匿名人信息、打击报复行为从严处理,让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过去不少好政策最终流于形式,问题就出在执行环节。《意见》明确了时间表:2025年底前重点领域先行建立,2026年全面铺开。要避免“一刀切”,不同规模的企业可以采取差异化措施。大型企业可以设立专门受理部门,小微企业可以由负责人直接对接。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企业落实情况,对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也是“盯”出来的。内部报告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企业毛细血管,让每一名员工都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很多隐患如果一经发现就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现实中很多事故就完全能够避免。当然,内部报告制度虽是重要一环,但不能替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多方发力、多管齐下,才能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我们期待这项制度落地生根,真正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预警雷达”,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好地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