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宗宝)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2025年至2027年,我省将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力争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35%,着力破解“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根据《方案》,我省将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人社部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通过备案、遴选、招投标、揭榜挂帅等方式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具体培训班期计划,围绕典型工作任务、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实施理论和实操教学,并融入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通用知识内容。参训学员可享受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
《方案》明确,加强“匠心福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围绕“匠心福建”,积极培育打造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可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2025—2027年,每个设区市要打造1个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双向联动的融合培育机制,通过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促进劳务品牌发展壮大,通过培育劳务品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质量升级。
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产业链头部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牵头打造技能生态链,为本企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链内部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评价。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工学一体化中心、产业学院、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其在技术革新、带徒传艺、技能培训等方面作用。
我省还将深入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产业升级”正向循环。允许企业采取破格认定机制,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获省部级奖项、带徒成效显著的技能人才,企业可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