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直管公房租户:
请承租原泉州市房管所(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直管公房的已腾退房源但未办理退租手续的租户,于2025年8月31日前(工作日9:00-12:00、15:00-18:00)到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4号楼四楼)办理直管公房押金退还手续。相关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押金收据原件等有效凭证。请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22260339。
特此公告
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