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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1日

暴力阻挠采访被刑拘

以法治守护监督

□王志高

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15日,湖南长沙某线缆公司负责人谢某某因阻挠记者采访并砸毁摄像设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这一事件看似是企业与媒体的冲突,实则暴露了更深层的社会问题——当舆论监督遭遇暴力对抗,法治的尊严与公众的知情权正被粗暴践踏。(7月16日极目新闻)

谢某某的冲动之举,实则是惧怕问题曝光。记者调查的起因是消费者举报该公司线缆质量不达标,若产品确无问题,大可通过法律途径澄清,而非以暴力手段阻挠。这种“一砸了之”的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坐实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近年来,从食品安全到工程质量,企业暴力对抗监督的案例屡见不鲜,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更严重的违规行为。谢某某的“一砸”,暴露的恰恰是企业对自身问题的恐慌。

中国记协明确表示,记者正当采访受法律保护。然而现实中,部分企业将媒体监督视为“挑刺”,甚至扣上“侵犯商业机密”的帽子。这种逻辑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混淆了“监督”与“侵权”的界限。舆论监督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倘若企业因惧怕曝光而拒绝监督,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平。此次事件中,警方的迅速立案与刑拘,正是对“监督权不可侵犯”这一法治原则的坚定捍卫。

谢某某的行为绝非孤例。从记者被打到设备被砸,暴力阻挠采访的手段不断升级,暴露出某些企业对法治的漠视。更深层次看,这种现象折射出部分市场主体对“问题解决逻辑”的错位认知——他们宁愿用拳头和钞票“摆平”问题,也不愿接受阳光下的审视。然而,法治社会的进步恰恰在于:任何个体或企业都无权剥夺公众的知情权。此次警方将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释放的正是“以法治守护监督”的强烈信号。

要杜绝此类事件,需多管齐下。其一,执法机关应从严查处暴力行为,通过典型案例树立“监督权不容侵犯”的司法导向;其二,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需主动介入,对涉事企业产品质量展开调查,回应公众关切;其三,媒体自身也需坚守职业操守,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避免给企业留下“恶意炒作”的口实。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应形成尊重监督、敬畏法治的共识——唯有在阳光下,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市场才能良性发展。

摄像机碎了可以更换,但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一旦破碎,修复的成本将难以估量。谢某某的刑拘是一个警示:在法治社会,任何试图用暴力掩盖问题的行为,终将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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