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  东南早报  泉州商报  今日台商投资区  旧版入口






2025年07月21日

我市发布校外培训 广告合规提示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暑期已至,校外培训市场迎来了活跃期,广告违法风险也随之增加。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校外培训广告的合规提示,旨在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广告发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题材红线”不可越,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媒介禁区”要记牢,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此外,以下六大违规情形严禁出现:一是不得发布含有“软色情”等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告内容。二是不得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三是不得发布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四是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内容。五是不得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内容。六是不得发布含有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监管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违法广告随手拍(通过闽政通搜索)”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秩序,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

--> 2025-07-21 1 1 泉州晚报 content_144378.html 1 我市发布校外培训 广告合规提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