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蒋巧玲 文/图)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这边车流量大,边骑车边看手机确实很危险。”日前,市民陈先生骑车经过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时被交警拦下,在交警的教育下,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无独有偶,一名外卖员边骑车边看手机也被交警拦下教育。据悉,今年6月以来,池店镇联合晋江交警大队在镇政府灯控路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点”,采取“整治+劝导+宣传”三位一体模式,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成本低、机动强、易违法”等特点,池店交警中队采取“巡逻整治+固定岗查处”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和出行高峰重点时段的见警率、管控率,紧盯早晚高峰、周末及雨天等重点时段,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就想着赶时间,想说这段路不戴头盔没事。”在中心市区通淮街路口,市民王先生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引导至临时学习点。在集中观看20分钟电动车违法安全事故及文明行车相关视频后,王先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视频里的事故触目惊心,头盔关键时候真的能救命,以后一定自觉佩戴。”
市民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温陵路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被交警拦下后,姚某表示自己赶着上班,觉得在机动车道行驶更顺畅,没有考虑到会对其他车辆和自身安全造成影响。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