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其子,教之以义方。孩子的品行品德,需要从小养成。而这种养成,除了父母师长的言传身教、正面示范外,也离不开管束,对负面行为的约束,才能让孩子从小树立规矩意识。约束与鼓励,恰如阴阳两面,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但时下父母的通病是对孩子的管教,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父母都会告诉幼儿,针会扎人,不能拿;开水会烫人,不能碰;火会灼人,不能玩。这些“不能”,就是会危及安全的行为禁区,久而久之,孩子下意识就会避开这些东西。
父母重视孩子的安全,所以会反复唠叨,提示这些“不可以”事项。但“身”“心”健康应该是一体的,在孩子的心智成长上同样应有“不可以”的负面行为清单。可惜不少家长只重视孩子的身体成长而忽略了其精神及心灵的培养,只重视孩子的学业与技能的提升而忽略了文明素养的提升,所以会出现一些孩子很会考试,但性格自私,功课成绩很好,但责任感缺乏的情况。
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过:“教育不是让人性变好,而是约束人性中的负面欲望、扬善弃恶。”“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准则,它不能让你变成好人,但它要求你杜绝坏的行为。”懂得了这种约束与限制,就把握住了教育的真谛。但很多家长常因溺爱,对孩子的恶劣言行不加管束,不仅没能及时觉察孩子的不良倾向,甚至当有人指出孩子的问题时,家长反而为孩子辩解。在这样的纵容袒护下,孩子模糊了对错界限,淡化了是非意识,长大后难免出现行为偏差。
有位中职学生毕业后在书店找了份工作。闺蜜发现她带回不少新书,怀疑是她从书店“顺手牵羊”拿的,就向其家长暗示书籍来路不明。没想到家长听了,却矢口否认,说那些书是孩子自己买的。有家长撑腰,孩子有恃无恐,就更加频繁地夹带书籍回家。不久书店盘点时,马上发现问题了,书店负责人毫不犹豫地辞退她,并说:工作技能可以学,但品行品德有瑕疵,这样的员工我们不敢用。这位青年丢了工作,就因为家长没有及时告诉她“不可以”。曾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表面上看是当事人对车祸的反应过度。这位西安音乐学院的大学生,出车祸后惊慌失措,怕后续治疗理赔的麻烦,竟然连捅八刀,把被撞者捅死。从普通的交通事故,演变成主观故意的恶性杀人犯罪。对生命的漠视、对人伦的践踏,暴露了其受到的责任教育、人性教育的缺失,缺乏逾越法律红线、戕害生命的行为绝对“不可以”的意识。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有社会学家说,幼儿园没有学会的基本教养,往往得用一辈子来补课。比如小朋友都懂得不能乱闯红灯、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而社会上那些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被处罚,因学术不端被查处,因偷盗行为落入法网者,不就是在为忘记初心、背离教养而付出代价吗?
有位同事,对他念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再三强调:爸爸要求你不能撒谎,不能偷东西。至于你考多少分,能否在班里排前列,我不做硬性要求,但这两条做人的底线你绝对不能触碰。这一家教理念,值得点赞。只有当孩子从小明白什么是“不可以”,才能避免他在未来的人生道路跑偏走歪。如果家长不及时告诉孩子什么是“不可以”,那等到将来社会用失信惩戒或法纪手段来告诫他时,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