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滢)为规范建筑垃圾治理,遏制建筑垃圾乱倾倒的恶劣行为,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建筑垃圾整治行动,昨日,该局公布一批个人乱倾倒建筑垃圾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近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施某在祥景家园47幢B东侧道路倾倒建筑垃圾。经立案调查,施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施某作出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分别发现,当事人郑某在文庙广场围墙边道路堆放建筑垃圾、林某在新门街源和堂门口八卦沟旁堆放建筑垃圾、邱某在鲤城区涂门街375—377号店门口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经立案调查,涉事人员分别受到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筑垃圾有归处,随意倾倒不可为。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规范处理建筑垃圾,让每一粒尘埃都找到文明的坐标,共同守护“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