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民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为期半年的2025年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行动,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提出,建设老年群体行为特征数据库,引领老年用品发展新潮流、新趋势,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技术、核心部件攻关,扩大智慧健康适老产品及服务供给;建立优质老年用品企业清单,实施梯度培育;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和养老照护、日用辅助、适老化家居、智能可穿戴、智能健康监测等重点产品标准研制。
此外,组织开展优质适老产品遴选活动,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鼓励线上电商、线下商超等多渠道设立银龄专区;面向社区、医院等老年用品需求端,组织开展智能化适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智能终端、老年人常用网站及手机App适老化改造。
据悉,相关部门下一步将加强统筹协作,抓好对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带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等各方优质资源,共同推动“惠老助企”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助力老年用品产业释放新的发展活力。
我国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据新华社电 记者23日从民政部获悉,为降低失能老年人照护支出压力,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通知明确,本次项目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通知指出,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注册申请。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以在消费券额度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
据介绍,考虑到此次项目资金规模大、覆盖人数多、牵涉面广,为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项目于2025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各个地区的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补贴资金总体按照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