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清理。
根据相关公告,经信息排查,“东乐股份有限公司”等707家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年度报告。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上述市场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公示后,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市市场监管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补报年报网址为http://fj.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