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达发 文/图)洛江桥南社区一居民擅自加盖一层,破坏了桥南古街的风貌。近日,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城管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洛江桥南社区某居民未经批准,在其原有的一层房屋上擅自加建,加建面积约为120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近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桥南古街作为洛江区古城风貌的标志性区域,以其古朴的建筑风格和深厚的历史底蕴,深受游客喜爱。然而,违法建筑的存在犹如一道疤痕,损害了古街的历史传统风貌。为切实保护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该局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据悉,《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禁止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同时,《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也指出,违法建设处置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时,应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可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并立即拆除违法建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