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洛江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着力构建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规范化的整改标准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监督重点、操作流程、整改方案“五要素”、整改报告“三审制”等14项标准,压实整改责任。二是推行动态化的进展预警机制。创新“三色预警”,通过黄、橙、红三色预警督办,全程跟踪问效。目前已发出黄色预警提醒函8件、橙色预警提醒函1件,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常态化的责任衔接机制。针对人事调整导致的整改责任空当问题,建立新任“一把手”接续整改提示机制,综合运用分管区领导重点谈话、制发《接续巡察整改提示函》等措施,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