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陈旖旎)日前,郑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沿沈海高速自泉州向厦门方向行驶,至池店出口路段时,与万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但所幸车内人员均系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郑某当时驾车从惠安前往晋江,导航指示其于池店出口下高速。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当导航提示右转下高速时,郑某的车辆已驶过池店出口匝道。尽管如此,郑某仍驾车从第二车道连续变道至第四车道,结果与在该车道正常行驶的万某车辆发生碰撞。
郑某因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元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驾车上高速前,请务必规划好路线,行车途中保持精力集中,留意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需下高速、进服务区或互通匝道时,请至少提前一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变道时,请遵循“一灯(打转向灯)、二镜(观察后视镜)、三方向(确认变道方向)”的原则,确保安全后再平稳变道,且每次变道仅跨越一条车道,变道后需稳定行驶一段距离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错过路口,请继续前行至前方收费站调整路线,切勿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