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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

“保全+扣划”巧破僵局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许传凤)被告想一次性还钱,但前提是解除查封,原告担心解封后,被告再爽约。两难之下,该如何做,才能让双方放下芥蒂?近日,洛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巧破僵局。

2021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承包的某装修工程转包给乙公司施工。同年12月,案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截至今年1月23日,甲公司尚欠乙公司140余万元工程款,乙公司遂将甲公司等起诉至洛江区人民法院。诉讼中,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冻结甲公司的银行账户。

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根据双方争议的付款条件进行释法说理,甲公司表示愿意一次性还清债务。然而,到了履行层面,甲公司需要解封冻结账户后才能履行,乙公司出于风险考量不愿解除查封,案件陷入新的僵局。

为真正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法官提出在调解书中确定扣划程序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该方案的可行性。于是,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立即启动联动机制: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金额及扣划程序后,迅速制作扣划、解封等手续。

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48小时内,乙公司就收到了款项,甲公司的账户也得以解封,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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