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泉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启动。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据悉,申报主体须属于休闲体育用品(现代体育产品)、食品加工、工程机械与纺织专用设备三个细分行业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规模为规上中小企业,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有明确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和计划,意愿强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泉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关于被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要求,工程机械与纺织专用设备行业仅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其他两个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支持。
申报范围为,有意愿通过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和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企业。项目申报单位可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据介绍,项目采用分批申报直至确定600家试点企业为止。
在补助标准上,对试点企业采购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和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按照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不含税)的50%进行补助,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其中,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补助资金在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完成备案审核及首付款支付后,按照首付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予以拨付;若首付款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额的50%,则计算首笔补助资金时,首付款按照合同额的50%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