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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1日

表白墙“吐槽”成被告

维权须走合法途径

□郭元鹏

消费者荆某在微信“表白墙”发帖吐槽一家烤肉店菜品质量差,吃一次便引发急性肠胃炎。烤肉店老板将荆某起诉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判决荆某侵权并赔偿烤肉店经济损失5000元。(8月28日《工人日报》)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朋友圈、表白墙等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即便是带着情绪的“吐槽”,也不能脱离事实、信口开河,否则“一时痛快”的背后,可能是法律责任的代价。

荆某和同学餐后三天出现肠胃不适,既未向店家核实,也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更没能举证菜品存在问题,就直接在“表白墙”发帖。这种“未查证就定论”的做法,已变成对商家商业信誉的不当攻击。更关键的是,他误以为表白墙是个人微信、仅好友可见。但事实上,帖子迅速引发关注和转发,直接导致烤肉店客流量骤降——社交平台的传播力往往超出个人预期,一旦言论不实且造成实际损害,“吐槽”就可能变成“诽谤”,进而触碰法律红线。

法院的判决清晰界定了社交平台言论的“边界”:普通商家的商业信誉同样受法律保护。判断是否侵权,核心看两点——言论是否基于事实,以及是否造成实际负面影响。荆某无法证明烤肉店菜品有问题,其言论却导致店家经营受影响。判决结果也传递出明确导向:消费者有表达不满的权利,但维权需走合法途径,动辄在社交平台“吐槽”泄愤,甚至发布未经证实的负面信息,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让自己从“消费者”变成“侵权者”。

这起案件的警示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如今,朋友圈、小红书、抖音等平台已成为很多人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吐槽”商家、评价服务更是常见场景。但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我只是随口说说”“大家都这么吐槽”。殊不知,网络言论的传播具有“裂变式”特点,一句不实吐槽可能对他人权益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无论是匿名还是实名,无论是个人账号还是第三方平台,只要发布的言论不实、损害他人名誉或商业信誉,都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提醒每个人在社交平台发言前要多问自己三个问题:“我说的是事实吗?有证据支撑吗?会给别人造成伤害吗?”唯有守住“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底线”的原则,才能让“吐槽”回归理性表达的本质,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让网络空间更有序、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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