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搭车时,不慎将物品遗落在车内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段时间,两位乘客先后将手机、钱包遗落在网约车和出租车上,司机不约而同主动送还失物的暖心举动赢得广泛称赞。然而,现实中也有因乘客遗落物品引发司乘纠纷的事例。近日,发生在晋江的一起纠纷,就引发了关于送还遗失物品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的讨论。
□融媒体记者 宋万春
暖心司机频现
纠纷亦有发生
8月31日,南安市洪濑镇出租车司机李师傅送客后,在后排发现一个装有医保卡及多张银行卡的棕色钱包。由于乘客是路边拦车,他无法获取联系方式。正值晚高峰,李师傅为避免失主返回寻找时扑空,在原地等候超一小时。见无人返回,他将钱包送交派出所。值班民警通过证件信息联系上失主朱先生,得知其因家中有事无法立即领取,便提供“代跑腿”服务:封装钱包时全程拍照备案、办理保价快递,并同步物流信息。朱先生收到钱包后致电派出所,对司机和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无独有偶,8月7日,莆田的汤先生乘坐网约车来泉州,抵达目的地后,他匆忙下车,到酒店门口才发现手机遗落在车内。他立即通过平台客服联系司机,电话接通后,司机已发现手机并主动表示:“刚结束订单,可以马上送还。”双方约定地点后,仅隔半小时,司机便将手机完好送还。汤先生主动扫描车上二维码支付66元以表感谢:“您专程绕路耽误了时间,这是一点心意。”他表示,司机妥善保管物品并积极配合送还,他十分感激。
然而,并非所有遗落物品归还都如此顺利。近日在一短视频平台,一起因“误工费”引发的司乘纠纷引发关注:晋江一女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叫车,不慎将手机遗落在后座。发现遗失后,她通过平台联系网约车司机,要求立即送还。司机称当时正在接单,要求女乘客支付误工费才愿专程送回。女乘客认为“手机很重要,着急用,司机应优先服务消费者”,拒绝支付“误工费”并报警。司机则表示:“送还需要专程开车,会影响收入,只想要合理补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司机将手机送交派出所。
上述事件引发市民热议:许多人对主动归还、不求回报的司机表示赞赏,认为“社会的温暖靠这些小事积累”;也有人对网约车司机要求“误工费”表示理解,认为“专程送还遗失物会产生额外成本,适当补偿合理,但需在合理范围内”。
双方可协商解决 禁止不合理收费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类情况,滴滴平台《网约车物品遗失处理专项规则》明确规定:司机拾得乘客遗失物品后,需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客服系统通知乘客,并妥善保管物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拖延处理。双方可通过平台客服介入,协商送还方式(如司机专程送还、乘客自取、邮寄等)。若双方协商由司机专程送还,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遗失物品定向发单”功能:司机接受定向发单后,送还行程将被视为“专项服务订单”,平台按该行程的实际里程、时长计算基础费用。若司机因送还遗失物导致其间无法接单,可提供接单记录等证明材料,平台协助核实“实际停运损失”,司机可与乘客协商合理范围内的额外支出,但禁止索要明显高于实际成本的费用。若双方对费用协商未果,可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平台明确禁止司机以“误工费”为由索要高额补偿,违规者将面临服务分扣减、暂停接单等处罚。
律 师 解 读 遗失物归还中的法律责任与权益边界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刘宗伟律师表示,司机作为拾得人,对乘客遗落的手机负有“及时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法定义务。若司机拒绝返还且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需满足“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条件)。事例中,司机将手机送交派出所,已履行法定送交义务,未触及刑事风险。
拾得人送还遗失物时可主张“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此处“必要费用”特指送还过程中产生的直接成本(如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而“误工费”的主张需以司机存在实际停运损失为前提,且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停运期间的接单记录、收入证明等)。若司机索要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如远高于实际交通成本),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乘客有权拒绝支付。
乘客作为权利人,在司机履行送还或送交义务后,需支付司机合理的必要费用,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遗失物下落时及时领取。若因乘客拖延领取导致物品损坏、灭失,司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的,乘客需自行承担损失风险。若司机涉嫌恶意索酬或乘客拒绝支付合理费用,双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若司机行为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乘客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