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阅读,是缘于儿时某个百无聊赖的午后,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翻阅。好像从那天开始,阅读便悄悄浸润了我往后的生活。
上小学时,母亲忙着开店做生意,父亲也经常加班不在家。担心我放学后到处乱跑,母亲索性把我带去离家不远的新华书店,见我愿意待在那里安静看书,她才放心回去看店。久而久之,放学后的时光和周末闲余的午后,我都会在书店度过。
那时的我不懂挑书,踮起脚从书架上随手抽下一本翻阅,不喜欢就换另一本接着看。早年的书店少设桌椅,我总是靠着书架或坐在矮书柜上翻书,有时佝偻着背感觉不舒服,就干脆站着看书。只要沉浸在阅读中,腿僵腰酸的不适感很快就会被我抛之脑后。那时看过的书,不少书名已经记不清了,唯独一本名为《吃狼奶的羊》的书,我记得格外清楚,书中提及的“乌云飞”“流云火”“小黑角”等名字,至今令我印象深刻。那也是我第一次读到不圆满的结局,合上书后,我感觉心情犹如被乌云笼罩,郁闷不已。
不知从何时起,郑渊洁写的童话成了我的枕边书。皮皮鲁系列我一本都不愿落下,书中刻画的“卡梅拉”“拇指爸爸”“葵花”“根鸟”“笑猫”等童话人物,也如小伙伴一样陪伴我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上初中后,学校办了“阅读沙龙”,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想看看和自己一样爱看书的人会聊些什么。原以为沙龙是“高端会谈”,没想到氛围格外轻松活跃,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们这群书友先按时读完写读后感,再轮流做PPT分享书里的简介、佳句。我从没这样“剖开”一本书读过,主人公圣地亚哥如雄狮般的坚韧意志,更是深深触动了我。也是从这时开始,我有意识地拓展自己的阅读面,从图书馆借来翻阅的书变得更多了,有散文、诗歌,也有国内外的文学作品。
爱上看小说,则是因为母亲送了我一套世界名著,《海底两万里》《雾都孤儿》《堂吉诃德》……几十本书把一层书架塞得满满当当。通过这些书,我仿佛推开了一扇扇通往异世界的门,有时是在巴黎圣母院看卡西莫多敲钟,有时是在绿山墙遇见喋喋不休的安妮,还有时是在瓦尔登湖畔感受诗意,或是在雾都伦敦街头奔跑。足不出户,我仍觉得自己好像领略了万千风景。
高中学业紧张,我只能挤时间去看课外书,短暂的阅读时光总能帮我缓解压力。备战高考的日子里,语文老师借我北岛的诗集,翻阅后我发觉读诗能让我浮躁的心变得平静。那时的我也想像诗人那样用文字描绘世界,可学业繁忙,这个念头只能暂且搁置。
进入大学,我常泡在图书馆里,除了看专业书,也重拾经典。我开始重读鲁迅的作品,不似从前因必读书目翻开《狂人日记》,只觉晦涩,再读时却是津津有味,回味无穷。我这才领悟过去语文老师说的那句话:“读鲁迅的文字,像嚼橄榄,先有苦,后有甘。”后来又看《阿Q正传》《故事新编》,我越加懊悔过去读得囫囵,也庆幸有机会重温,能从中获得新的感悟。
如今,我仍保持着每日阅读的习惯,书架上的书不断增多,有的是图书馆借来的,有的是自己攒钱买的。睡前翻几页,周末看半天,累了就停下来,不刻意追求读完多少本,只是享受这份和文字相处的自在时光。
(作者系华侨大学文学院2024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