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杜玉婷)近日,由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受贿案在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藜莹出庭支持公诉,洛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益铮担任审判长。
公诉人紧扣指控的犯罪事实精准开展法庭讯问,条理清晰地对全案证据进行分类举证与质证,层层推进,有力清晰地呈现了被告人受贿犯罪事实。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结合案件细节和被告人的工作经历,深入剖析犯罪成因及社会危害,充分运用法庭开展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刻忏悔。
此次“两长”同庭履职,既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也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全面激发检察队伍整体履职动能,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融入履职全过程,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