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黄剑斌 融媒体记者陈淑华)近日,聚焦民生关切和民企合法权益保护,鲤城法院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逐一梳理、精准发力,实现“执行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该院查封房产11处,拘传56人,拘留16人,促成执行和解22件,执行完毕29件,清理终本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22件,执行到位金额2563万余元。
解民忧,高效执结抚养费。陈某与吴某离婚后,鲤城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子女成年,但陈某拖欠4个月未付。吴某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借助“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机制,通过线下摸排成功拘传到陈某,经释法明理,陈某一次性支付拖欠费用并承诺今后按时履行义务。“多亏了你们,才能这么快拿到钱。”在收到执行款后,吴某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纾企困,主动履行劳资款。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某服务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某服务公司应向杨某支付工资14851元。因该服务公司未履行,杨某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我也知道这笔钱要给……”执行过程中,某服务公司反映其有还款意愿,但因信用受限致贷款受阻,生产经营困难致使履行能力不足。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调解并制定兼顾双方权益的履行方案。在刚柔并济的举措下,杨某拿回“血汗钱”。案件执行完毕后,鲤城法院解除对企业的强制措施,并启动信用修复程序,保障企业后续经营。
惩失信,拒不履行拘“老赖”。在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某塑料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鲤城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应向林某支付货款4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既不报告其公司财产情况,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联合公安民警精准布控,依法拘传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某。“我没钱,我管不到……”苏某到庭后态度强横,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鉴于该公司拒不申报财产及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苏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鲤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涉民生、涉企等重点领域,强化执行联动,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用“可见可得”的行动实效,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