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刘闽华 文/图)“我要举报,有一部新能源汽车直接在隧道入口前调头,差点酿成车祸。”近日,泉莆高速交警支队泉州二大队成功处置一起群众举报的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因车辆电量不足违法调头,险些引发交通事故,最终被依法处罚。
据高速交警调查,10月5日10时55分许,驾驶人许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从南安北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后,沿泉南高速下行(三明往泉州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观音山隧道入口处时,许某发现车辆电量即将耗尽,竟不顾高速通行安全,直接驾车从隧道口调头,试图返回南安北收费站,险些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接到举报后,泉州二大队民警迅速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固定违法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驾驶人许某。10月7日11时许,许某前往队部接受询问,对其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场对许某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批评教育,指出高速公路是单行道,严禁车辆调头,其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更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许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调头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泉莆高速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新能源汽车在规划高速公路出行前,务必全面检查车辆电量、续航里程,提前规划充电路线,避免中途电量不足;若在高速上遇到车辆故障或电量耗尽的情况,需将车辆转移至右侧紧急停车带内,同时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区域,随后拨打12122或110求助,切勿擅自进行穿越分隔带、调头等违法操作;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违法调头等行为极易引发连环事故,一旦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广大群众如发现高速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留存证据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高速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