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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放 生

□林淑珍

泉州新门外浮桥辖区金浦社区(古称严浦)流传着一个不吃鳖的习俗,早年,不仅当地人不吃鳖,繁衍在外的族人也不吃鳖,连许多他乡的女婿外甥都不吃鳖。这样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大家却说不清楚始于何时,因何缘故。笔者查阅了海量的资料,结合地方志、谱牒、墓志铭、民间传说等佐证材料,方得知原委。

相传清康熙年间,金浦十三世祖先吴端斋被附近“崎后山”的寨主抓为人质,适逢寨主欲为母祝寿,凡有乡民筹办的礼品被接收,其作为人质的亲人可放出来。吴端斋之子吴尚文带人挑着精心筹备的“四大盘”前往山寨,经过村中的一座宋代古桥严浦桥,由于连日下大雨,水已漫过桥面。吴尚文心急,就直接过桥了,寨子管家随意看了一眼礼担,便挥挥手打发他回去。

吴尚文返回路过严浦桥时,水已淹到小腿,附近突然游来一只像面盆般大的鳖,就在他脚边漂游不走。吴尚文顺手就把它抱起放在礼担盘面上回家了。家人大喜,认为这又大又体面的鳖,象征着长寿和财富,正是贺寿的不二选择。

贺寿当天,吴尚文又重新挑上装有大鳖的“四大盘”送去。果然这一次寨主一眼就看中了,心花怒放地收下礼物,也把吴端斋放回。寨中老夫人见到大鳖生出慈悲心,叹道:“这只鳖大得很稀奇,其年龄比我还高寿,我怎么忍心吃它呢。”又叫寨主不如多行善事,连大鳖也一起放生了。附近村落的人也是第一次听闻真有这么大的鳖,一听说要放生都来围观看热闹。大鳖由两名年轻人抬着,披红挂彩,一路鸣锣开路,送到附近的金鸡桥下,将鳖鱼缓缓放入水中。大鳖在水中连续三次转身回头,才向深水潜去。

吴端斋听说后热泪盈眶,仰天长叹:“若没有这鳖鱼,我安能重见天日!”转身即对围在身边的子孙们语重心长地交代:“知恩不报非君子。从今往后,凡我派下子孙不得食鳖。”

至今已300多年,凡其子孙后代,谨守誓言无人食鳖。在金浦附近,如偶遇有不知情者提鳖鱼叫卖,群众会自觉买下将其放生。

因着金浦不吃鳖的约定,还流传了一个趣味的小故事。梅雨季节过后,位于金浦与西山交界处的挡横坝,常有渔翁撒网捕鱼。有一磁灶后生哥挑着瓷器往丰州、金浦一带贩卖,停在坝桥稍事休息,看到一旁的渔翁已在此捕捞到许多鳖,置于盆中。路人纷纷赞道:“今日你捕到如此多的鳖,可算发财了!”谁知渔翁却道:“我只捕鱼不捉鳖,这些鳖稍后都要放生,与发财无关。”后生哥插话:“这大好收益不要,谁信你这么好心放生啊。”渔翁当场即与磁灶吴后生哥打赌:你扔瓷器一件,我就放生鳖一只。结果,后生哥将瓷器都扔完了,渔翁亦把鳖全部放生。

后生哥将在金浦遇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乡里人,有老者听后叹道:“你年轻不懂事,严浦人历来不吃鳖,路遇卖鳖者都要买下来放生,何况是自己捕到的呢!”

现结合史料分析不吃鳖事件的背景原因。据《金浦吴氏家谱一》及多方墓志铭记载,吴端斋生于明崇祯壬申年(1632),享年八十六岁,在乡里有较高的声望。墓志铭内记载吴端斋在“海氛之变”时期曾被扣押,由吴尚文有胆有识主持营救成功。

这个故事还有一种美化的说法,指端斋公被人诬陷关到县衙,因县令的太夫人过寿,吴家无以为贺,而以鳖祝寿方才放回。

无论何种说法,以鳖为贺,换回端斋公是事实。

如今,那一带还有半数以上的人不吃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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