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6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等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10月31日17:00之前,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进行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