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两轮车”凭借出行便捷的优势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然而,部分骑行者图一时方便,将交通法规抛于脑后,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多发,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即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引发高度关注。记者从福建交警部门获悉,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上路骑行等方面划出明确红线,处罚标准也更精准。
□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实习生 黄旻 通讯员 赵美缘 文/图
走访 骑车看手机、闯红灯乱象不少
骑车看手机,损人又害己。今年4月,在丰泽区安吉路,一女子驾驶电动车时,因低头看支架上的手机,未观察路况,与对向的电动车相撞,致使二人受伤。数据显示,10月份以来,泉州中心市区已抓拍电动自行车此类交通违法超2000起。
昨日,记者在中心市区多个路口观察发现,部分市民为图便捷,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随意闯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12时许,在泉秀街与刺桐路交叉路口,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有20多部电动车存在闯红灯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外卖骑手。“外卖小哥横冲直撞,很是吓人。”一位市民说,每次过马路都要特别注意这些电动车,他们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还有未佩戴头盔的,太危险了。
据悉,即将于11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对此类行为明确罚则,驾驶非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同时,《办法》对使用非机动车从事快递、配送、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主体责任要求。使用非机动车从事快递、配送、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将非机动车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非机动车驾驶人及非机动车管理台账,组织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不得安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驾驶非机动车;做好非机动车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行动 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为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泉州交警聚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靶向发力,通过“源头管控、路面整治、宣传引导”三维发力模式,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丰泽交警以坪山隧道、东海隧道口、国省干道、丰泽街、津淮街等城市主要道路为重点,在关键匝道口布设警力,采用定点查处模式,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违法闯入隧道、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鲤城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现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违法行为潜在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泉港交警以路面查处及电子警察抓拍骑乘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整治。洛江交警对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到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精准教育,通知违法驾驶人至指定地点,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教。
部门 从源头上掐灭非法改装
近日,晋江交警发现罗山街道和平路有数辆大功率机车快速行驶,疑似存在“飙车炸街”行为。交警立刻借助指挥中心对车辆情况和行驶轨迹展开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涉嫌炸街的两辆车辆号牌。经过深入溯源调查,锁定罗山福埔的“逸骑机车”维修店存在对车辆排气管进行非法改装的违法事实。10月15日,晋江交警大队联合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前往查处,对该门店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对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行为限期整改。
近期,全市交警部门也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把安全刻进心里。惠安交警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用接地气的方言和鲜活的案例,重点讲解佩戴安全头盔、拒绝闯红灯等关键要点,切实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走进华光职业技术学院,围绕“非法改装车辆危害”与“电动车安全骑行”两大核心主题,向学院师生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