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眼下,沿海渔民们装卸刚上岸的渔获,安溪、永春的茶农们穿梭茶田采摘秋茶,惠安、泉港的农户们收获地瓜、晾晒作物。不过,忙碌之余,个别群众为图“省时省力”,心存侥幸,让家人、工友挤上货车车厢或农用车后斗,殊不知这看似“便捷”的举动,已埋下致命隐患。
近期,泉州多地公安交警结合秋收时节交通特点,通过“定点检查+视频巡查”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10月12日10时3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苏坑村路段查获曾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违法搭载7人。10月14日15时2分许,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执勤人员在县道304线执勤时,查获蔡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违法载2人。10月21日10时56分许,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民警在惠泉北路路段,查获黄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涉嫌违法载2人。民警对上述驾驶人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当前正值安溪县福田乡芦柑丰收季,辖区内三轮车运输果实、农户出行频次大幅增加,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为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丰收季运输秩序,近日,安溪交警大队湖头中队联合福田派出所深入福田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结合福田乡芦柑运输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让农户直观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
秋收是收获的季节,更是需要守护安全的季节。泉州交警提示,货车车厢内载人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