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项措施计划在明年初执行,展现了金融管理在刚性之外的人性化温度。
信用,是一个人除了身份证以外,最重要的社会标签。小到日常购物、求职租房,大到银行贷款、商业合作,信用记录可谓无处不在,甚至可以说,现代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只有基于信用的基础,各种商业行为和经济活动才能顺利开展。
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它对个人和企业的金融违约行为进行记录,供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查询和风险评估,综合呈现了一个人过去几年的整体信用画像。20多年来,该系统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5年。
作为一场波及全球的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影响了一些行业和个体,导致部分人车贷、房贷、消费贷等按揭无法按时还款,有些企业受经营萎缩的影响,也存在银行贷款无法按期还贷或续贷的情况。疫情期间,全社会产生的信用违约记录,超过了其他正常时段。而这些违约记录,在疫情防控转段之后,却给人们正常的消费、贷款、投资需求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扰和阻碍。
此次拟出台的信用救济政策,彰显了我国金融管理的精准与温度。从相关报道来看,此次信用修复指向的是非恶意拖欠、小额且已归还贷款的违约行为,而不是故意拖欠、数额较大,不归还贷款,或者多次违约且主观性较强的恶意行为。这种政策设计既尊重了征信体系的严肃性,又接纳了疫情时期的特殊性,在坚守信用原则的同时,体现了必要的灵活性,展现出制度设计应有的包容和智慧。
从社会效益来看,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相当于瞬间释放了被“信用枷锁”束缚的经济活力,将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当前人们消费需求乏力和投资意愿不足的困境,提升经济发展的总体活力。个人信用修复之后,商业银行在向个人或企业主发放贷款的时候,就可以有所依据、依法放贷,让更多的货币流向社会和市场,而不是“躺”在银行里,从而进一步提振消费、激发投资,推动货币乘数效应的进一步释放。
当然,一次性的信用救济政策,绝非纵容违约行为或者弱化信用意识。之所以用“救济”两个字,本身就强调了违约行为的不可逆和信用责任的不可推卸;此外“一次性”这三字,则阐明了这是在特殊情境下对信用修复机制的特殊处理,并非今后可以经常使用的政策工具。
对每一位社会成员来说,信用救济不仅是一次重新出发的机遇,更是一堂生动的诚信教育课。它再次提醒我们,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要珍视个人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好自己的信用形象。诚信,是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社会进步最根本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