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雯 通讯员王海新 陈博杰)“当时火势那么大,无论是作为邻居,还是一名退伍军人,我都义不容辞!”近日,泉港公安分局为刘华王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时,他铿锵有力地说。10月21日,面对邻居家燃起的熊熊烈火,他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冲入火场扑灭明火,守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事发当天9时许,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华盛时代新城华丰阁一户人家突发火情。12楼的林女士在屋内烧香时不慎引燃物品,火势瞬间失控蔓延。“我正在吃早饭,妻子突然喊‘楼上着火了’,我立刻就冲了上去。”据刘华王回忆,当他推开林女士家的大门,滚滚浓烟夹杂着热浪扑面而来,火势特别大。他临危不乱,迅速跑到楼道取来灭火器,并果断切断楼层电源。然而,火势凶猛,小小的灭火器显得杯水车薪。
危急关头,刘华王果断脱下上衣,用水浸湿后捂住口鼻,光着膀子冲向楼梯间,砸开消防栓箱,熟练地甩开水带、接上栓口。随后,他扛起沉重的水枪,再次冲入那片灼人的热浪与浓烟之中。顶着高温炙烤,他紧握水枪对准火源持续喷水。十几分钟后,当最后一丝明火被水柱浇灭,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火场,脸上、身上沾满了烟灰与汗水。
“我当过兵,在部队曾受过专门的消防训练,这些年也经常参加村里举行的联防演练,所以心里有底,不怕!”刘华王的话语朴实而坚定,“当时就一个念头,必须把邻居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再遇到这种事,只要能保护好自己,我肯定还会冲上去!”
为表彰刘华王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泉港公安分局经过调查核实,为其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当天,林女士也将一面写有“水火无情 人间有情”的锦旗送到刘华王手上,以此表达她的谢意。面对众人的赞誉,刘华王说:“军人退伍不褪色,在任何时候,只要人民有需要,我都会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曾经在军旗下立下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