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以2024年末本行总股本(4,495,759,051.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4,872,771.53元。现公告如下:
一、现金分红事宜:已向本行登记个人分红账户的自然人股东,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划入个人分红账户,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法人股东及未提供分红账户的自然人股东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以办理现金股利领取手续。
具体办理手续已在本行官方网站(www.qzccbank.com)刊载。
二、办理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起,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女士、尹女士
电话:0595-2257262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