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  东南早报  泉州商报  今日台商投资区  旧版入口






2025年11月14日

教师减负,不能止于口号

□温文清

11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建立严格发文审核机制、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格借调借用管理、精简数据填报与应用程序使用、健全教师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教师减负监测核查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等八条措施。

事务多、负担重、时间少、压力大,已经成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痛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教师减负。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指明方向。

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而不是被一些形式主义的任务弄得焦头烂额,更不能因此挤占大量的教学时间,这是共识,更是期待。此次教育部印发的《通知》,全文仅2400多字,却明确提出八条措施,既全面又务实,简洁明了、直指病灶,基本涵盖了目前已知的中小学教师非教学事务,彰显了国家机关整治形式主义,改进文风、从简办文的示范性。

细读《通知》会发现,教育部此次下大力度,从源头严控涉校涉师发文,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发文审核机制。《通知》重拳直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严禁强制打卡、积分排名,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得以发文开会、留痕资料、台账记录作为教师的评价依据。

在推动教师回归人性化管理上,《通知》着墨甚多,甚至举出了具体的实例和数量。比如,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严格规范管理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和教师监考任务,每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教师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中小学教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等。这些具体到细处的措施,切实将时间和精力还给了教师,为创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提供了有法可依的精准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在教师减负的监督与问责上,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不仅设立三级监督举报平台,更鼓励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监督,将教师减负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统筹推进。比如,《通知》强调,“将教师减负列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动发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鼓励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协同交办等形式,强化监督指导”等。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教师减负不能止于口号,此次出台的《通知》,全方位、多角度为教师减负提供了操作指南,这是一个良好开端。但是,能否执行到位,持续发力、不反弹,则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拿出魄力,尤其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特别是对那些阳奉阴违、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严肃问责。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媒体等要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教师负担的舆情管理,设身处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解难事。只有多方协同治理,才能真正营造尊师重教的好氛围,创设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好环境。

--> 2025-11-14 □温文清 1 1 泉州晚报 content_160565.html 1 教师减负,不能止于口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