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郭芳蓉 通讯员陈培芳)近日,永春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直接“搬”到了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的火灾事发地,公开审理一起因焚烧杂草引发的失火案。这场设在田间地头的审判,不仅完成了案件审理,更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实地勘察”的模式,把生态保护的法治课送到村民身边。
临时搭建的巡回法庭虽简约却肃穆,庭审全程规范有序。永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全程监督,当地数十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庭审不仅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更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展开深入阐释。
案情追溯到2025年3月12日12时许,被告人章某某在锦溪村后亭角落荒田清理杂草时,用随身携带的红色塑料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不仅烧毁大量林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更带来难以估量的生态价值损耗。检察机关依法以失火罪对章某某提起公诉,同时发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对造成的生态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趁热打铁,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语,围绕《森林法》《刑法》中关于失火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相关规定展开解读,重点强调野外用火安全注意事项。抽象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例具象化,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受教育。
当日,永春法院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及锦斗镇政府相关人员,深入火灾现场开展实地勘察,详细核查过火范围、林木损毁程度等情况。在焦土之上,各方围绕“如何让受损山林重披绿装”展开实务研讨,共同为生态修复把脉问诊,量身定制司法保护“处方”,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