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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警服开路”撑场面

面子岂能比法大!

□王小梅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巧报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穿着、佩戴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案件。(11月12日央视新闻)

据悉,一场本应温馨的婚礼,硬是被8套仿制警服搅成了普法现场。呼和浩特夏某某等人想靠“警服开路”撑场面,结果换来1000元罚款、150元交通违法处罚加记1分的“大礼包”,这“操作”堪称弄巧成拙的典型——面子没挣到,违法记录倒留下了。

警服从来不是撑场面的“道”,而是公权力的象征、执法公信力的载体。《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早有明禁,可有人偏要为了“婚庆效果”铤而走险,网购仿制警服扮起“骑警”。他们或许觉得这是“创意”,却忘了警服的严肃性容不得半点亵渎:当群众分不清真假“警察”,遇到危难时该向谁求助?当执法符号被随意商业化,法律的权威又该如何维系?

这场闹剧的背后,是虚荣心作祟下的法律意识缺失。8名婚车服务从业者,为了迎合客户的“排场需求”,既敢违法穿戴仿制警服,又敢驾摩托车闯高架快速路,把两条法律红线踩得明明白白。他们误以为“穿得像警察”就能抬高婚礼档次,殊不知真正的体面从不是靠违法乱纪撑起来的。婚礼的浪漫,在于新人的相守,而非违规的噱头;庆典的分量,在于真情的沉淀,而非虚假的包装。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以违法博眼球”的歪风极易蔓延。若仿制警服开路能被默许,会不会有人效仿着用仿制军服、执法制服搞特殊化?公权力符号一旦失去专属属性,就会沦为别有用心者的“工具”,最终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警方的查处恰是及时纠偏:1000元罚款罚的是违法成本,查扣的是违规服装,守住的却是法律底线和公权力尊严。

婚礼办得风光不如办得合规,场面搞得热闹不如搞得安心。警方提示说得明确:警服及其标志是人民警察专用,任何仿制、穿戴足以混淆的行为都是违法。这不仅是对夏某某等人的警示,更是对所有人的提醒:法治社会里,“面子”永远不能凌驾于“法规”之上。

与其花心思搞违法噱头,不如把精力放在文明庆典上。少一些虚荣攀比,多一些对法律的敬畏;少一些违规操作,多一些对公共秩序的尊重。毕竟,真正值得铭记的婚礼,从来不需要喧嚣的热闹,而是因合规、文明而温暖。别让一时糊涂,给人生最重要的日子添上违法的“污点”——这才是婚礼该有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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