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宇 通讯员蒋晓珍)近日,绿色外债业务试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辖内正式实施。试点实施首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分局的指导下,泉州辖内银行成功为3家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登记业务,合计金额近400万美元,所涉资金将精准投向船舶更新改造、光伏产业建设等绿色项目。
据介绍,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通过额度扩容与流程简化双重赋能,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根据该试点政策,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其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即意味着借用绿色外债将更少占用企业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为企业释放出更多的跨境融资空间。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企业可在银行完成外债登记、资金汇兑等“一站式”的外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