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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来,“有门路‘平事捞人’”的骗局不时发生。它不仅会让受害人轻信“托关系”而放弃咨询律师、走法定程序等合法途径,面临更不利的法律后果,还借“潜规则”虚假噱头抹黑司法机关形象,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同时变相强化“遇事找关系不找法”的错误认知,扰乱正常的法治秩序。我们必须坚决依法严惩此类诈骗犯罪行为,引导公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正确理念。(新一/文 朱慧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