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小玲 文/图)近日,网友“壹先”在“96339记者热线”微信公众号上反映,去年8月,丰泽区中骏·裕景湾10栋31层有业主将其阁楼与33层走廊相连的墙面打穿设门,改变33层的楼层布局。
网友“壹先”说,31层3105室为复式带阁楼的户型,其中阁楼和他们33层走廊相连。去年8月份,该户装修时,在未获得33层任何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相连的墙面打穿,并安装了一扇门。他们向小区物业反映过,物业表示有告知劝阻,但无济于事。他们担忧此举会危及墙体安全。此外,33层原为“两梯两户”楼层布局结构,走廊开门后变成“两梯三户”,这可能会影响他们这层房子日后的市场价值,因此希望对方将墙面恢复原状。
随后,记者分别将该情况反映给丰泽区城管局和丰泽区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股,这两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会派人到现场查看,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业主破墙开门是否违法违规?遇到这种情况,受损业主该怎么办?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伟福。
武律师表示,如果33层的走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未经该层业主共同决定擅自改造公共区域,破墙的业主可能存在违反《民法典》中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如果所属墙体属于建筑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破墙的业主的行为还可能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此,33层的业主可以拍摄墙体被拆改的照片、视频,留存与涉事业主的沟通记录、物业巡查记录等,还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明确墙体拆改对建筑安全的影响,向属地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举报。如仍无法解决的,他们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