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高慧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管理。此举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规范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权益。
根据《通知》,此项改革的实施范围覆盖福建省内所有开展DRG/DIP(病组/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收治的省内跨统筹区参保人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将纳入就医地DRG/DIP付费管理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DRG/DIP、权重(分值)及综合系数等核心标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手工报销费用也将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范围。参保人员现有的就医和医保报销方式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参保地的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实行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打包付费”。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着力推进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开展了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项试点。对医保而言,按病种付费科学规范,且能优化医疗服务,可以用有限的参保基金,为参保人带来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参保人来说,按病种付费可以让医院看病更加规范,检查用药更合理,治疗针对性更强,让患者的钱花的更明白、更有数,医保基金更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