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民阅读事业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的里程碑时刻——它既延续了“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更呼应了新时代“书香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
从连续1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其纳入顶层设计,再到今年10月明确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全民阅读的推进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而国民阅读数据的攀升,更印证了社会对阅读的热情。但与此同时,城乡阅读资源不均、未成年人阅读习惯受电子产品冲击、实体书店生存承压等问题仍十分突出,《条例》的出台恰似一场及时雨,让全民阅读从“软倡导”变为“硬约束”,为书香社会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的价值,不仅在于“立规矩”,更在于“解难题”。面对阅读资源失衡的长期痛点,《条例》提出制定乡村阅读计划、保障特殊群体阅读权利,这需要我们以“图书馆结对帮扶”“流动书屋”“名师下乡”等形式推动资源下沉,让乡村居民也能触达优质读物;针对老年人、视障群体等,需推进适老化、适障化改造,让每个群体都能平等享有阅读权利。
而在数字阅读快速普及、实体书店面临生存压力的当下,《条例》明确“支持数字与实体结合”,实则揭示了二者的互补共生——数字平台应强化内容审核,并利用新技术推出优质内容,破解数字阅读碎片化、低俗化等问题;实体书店则可转型“阅读空间综合体”,引入数字阅读设备、开展文创体验活动,打造集阅读、社交、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消费场景。既让数字阅读回归优质内容本质,又为实体书店注入新生命力,唯有如此,才能形成1+1>2的融合效应。
全民阅读绝非政府“独角戏”,更需激活社会参与的“一池春水”:既要强化政府主导,也要鼓励企业捐赠图书、赞助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乡村推广与特殊群体帮扶,变“政府干、群众看”为“一起办、共同享”,构建多元共治的阅读生态。其中,报刊尤其是主流权威报刊,既是社会各方沟通的媒介,又能以深度内容与理性视角帮人辨明是非、拓宽视野,可以为全民阅读注入“明事理、长见识”的厚重底色。
值得警惕的是,个别地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将阅读推广简化为“建书屋、送图书、搞活动”——只求数量达标、场面热闹,却忽视群众真实需求与阅读氛围培育。这种“政绩工程式”推广,不仅难以让阅读扎根,反而可能引发群众反感。事实上,《条例》实施的核心,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落实中需摒弃“场面热闹即成功”的思维,将重心转向读物适配性、设施便利性、阅读习惯养成等方面,以真正提升全民阅读的氛围和质量——唯有守住“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书香才能真正浸润心灵,成为滋养民族精神的长期工程。
阅读能力关系个人素养,全民阅读更是关乎民族未来。随着《条例》实施,我们应当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让每一项条款都落地生根,让书香浸润社会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