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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5日

法院惩教结合 迷途少年按下“重启键”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许传凤)一名中专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因刷短视频时一条“想赚钱私信我”的留言而误入歧途,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协助取现转移涉诈资金,非法获利4000余元。

近日,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在依法认定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情节严重的同时,充分考虑其未成年、从犯、部分未遂等情节,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相应刑罚,并对失足少年及其家庭开展针对性帮教。

法院查明,被告人小明(化名)辍学在家,某天刷短视频看到一条“想赚钱私信我”的评论留言,便试着联系了留言者。后小明明知上家利用他人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仍在上家的指挥下,对接为接收犯罪所得资金提供银行卡的卡主,带领卡主去往多地多家银行网点进行取现,成功取款并转移给上家指定的收款人30万余元,另有50万余元因银行工作人员报警未能成功取款,这些款项均为涉诈骗资金。小明从中非法获利4000余元。

法官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小明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心理动态,明晰犯罪原因,了解到小明在职校就读一年后即休学,因受教育程度较低,年纪较小,法律意识淡漠,辨别是非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不足而走上犯罪道路。承办法官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教结合”原则,对小明开展庭审帮教,小明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对出庭的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建议加强教育管理,真正将庭审过程变成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这起案件的处理,彰显了司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严管又关爱,宽容不纵容,兜底弥补法治教育缺口。

据悉,为加强未成年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2025年以来,洛江区人民法院依托法治副校长等机制,入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7场次。法官提醒,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应合力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使未成年人不因贪图小利成为幕后黑手的提线木偶,不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两卡”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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