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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新国标要求明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

家电有了“保质期”

本报讯 1月1日起,新修订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正式实施。新国标要求家用电器必须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以应对老旧家电“超期服役”带来的安全隐患。

根据新国标,家电生产者需在产品或使用说明中,以文字或符号标明安全使用年限,该年限不得低于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期限,并需标注超期使用的风险提示。安全使用年限的计算起点为消费者首次购买日期,对于需专业安装的产品,则从首次安装完成日期起算。生产者还需通过全环节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在年限内稳定可靠。

为何家电不宜“超期服役”?主要风险包括:1.安保装置失效:早期电器可能缺少或已失效必要的过流、过热保护装置。2.触电起火风险:电线绝缘层老化可能导致短路、漏电,引发火灾或触电。3.能耗大幅增加:性能衰退的老旧家电为维持运转,耗电量显著上升。4.性能严重下降:核心部件老化导致功能大打折扣,如洗衣机脱水效果差、噪音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插线板同样存在使用年限,长期使用有起火风险。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冬季家庭用电量增加,更需预防电器火灾。应做到:购买经3C认证的合格产品;定期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松动;避免让大功率电器共用插座,防止过载;让电器远离阳光直射和易燃物,并留出散热空间。此外,日常应留意家电使用年限,定期排查检修,离家时关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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