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2025年,共有32家上市公司摘牌退市。具体来看,以退市程序分类:交易类退市11家、财务类退市9家、主动退市6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5家、规范类退市1家。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资本市场的退市生态正朝着更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方向演进。多元化退出渠道将更加畅通,“退市不免责”将成为不可动摇的监管原则,立体化追责利剑始终高悬,加速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
退市新规威力显现
2024年4月,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2025年以来,退市新规威力显现,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多元化退市指标落地见效,精准筛选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
深圳大象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周力表示,今年以来,多指标叠加提高了退市效率,压缩了“保壳”空间。
另外,在“应退尽退”的市场预期下,以及监管部门支持下,今年主动退市实质性起步。主动退市的6家公司中,因被吸收合并退市的有3家,召开股东大会主动退市的有3家。“主动退市增多,体现出市场主体认知的理性化,也是产业整合、战略调整的市场化选择。”周力表示。
杜绝“一退了之”
在推进退市常态化的过程中,监管部门持续强调“退市不免责”,坚决遏制上市公司“一退了之”的预期。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表示,“退市不免责”是全流程监管的体现,同时,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衔接,退市公司被罚后,投资者可依据处罚决定提起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另外,监管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去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综合运用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专业调解等赔偿救济工具,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
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等。去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从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三方面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