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已正式启动,各类经营主体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填报公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此次年报严格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旨在强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 实习生 谢钰润
年报时限分两类执行
据悉,本次年报对象涵盖202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即便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也需按时完成年报。年报时限分两类执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内容根据经营主体类型各有侧重。其中,企业需填报的基本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大型企业还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需填报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填报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需填报的基本内容包括: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代表机构登记情况;代表机构备案情况;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等。
年报全面实行网上办理
为便利经营主体填报,本次年报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提供多渠道申报路径。经营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实现“一个入口、一次填报”的一站式服务。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经“服务—主体登记—年报专栏”入口手机填报,操作中可查阅专属指南解决疑难。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主体应完整填报、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在年报截止日期前(2026年6月30日)可以自主修改2025年度报告信息。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和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同时,经营主体应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进行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年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大经营主体需警惕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缴纳费用的诈骗行为,切勿点击非法链接,谨防泄露信息或财产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