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为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13类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此举将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近年来,泉州直播电商食品行业发展迅猛,海鲜、闽南特色糕点、预制菜等本地食品通过直播渠道销往全国,但虚假宣传、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等乱象时有发生,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此次《规定》的出台,精准回应行业痛点,为直播食品经营划定“红线”。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相关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各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不同经营模式,新规作出区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许可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则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平台方须履行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责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