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泉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从更新原则、部门分工、规划策划、实施主体、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提供保障。《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泉州城市更新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融媒体记者 谢曦 通讯员 颜凯思
更新理念 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
《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的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功能和品质的建设和治理活动。具体涵盖八大方面更新活动,包括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生态系统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
《办法》明确:开展城市更新,应当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低碳,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实行“留改拆”并举。
“这体现了未来的城市建设理念已经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市城市更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强化市级统筹和区县责任,完善多元主体参与和专家咨询机制,推进全过程公众参与,有利于城市更新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所需。
问题导向 城市体检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
遵循“先体检、后更新”原则,《办法》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将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作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方案编制的重要环节,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明确更新片区和更新项目的重要依据。